“红枣包装袋上写着可以直接食用,但是产品标准却与之不符。”27日,市民孙先生向本报反映,购买聚天红牌红枣后,产品标准号令其产生歧义。厂家对此表示,经前期整改,目前已更换产品标准。
包装袋上的执行标准和食用方法。(刘阳 摄)市民不满:开袋即食不符“干制红枣”标准
孙先生说,26日,他从舜耕路附近一家超市购买了两包聚天红牌红枣,花费49.8元,当晚想煮食时,包装袋上的食用方法标注引起了他的注意,“其中标着开袋即食,但是这包枣的生产执行标准是‘干制红枣’的标准,不符合直接吃的要求。”
记者看到,该品牌红枣包装上显示执行标准为GB/T5835-2009,食用方法包括开袋即食、煲汤、煮粥及泡茶。“我查了一下这个标准,里面没有清洗和杀菌的流程,并且有可能含有杂质。”孙先生认为,另一标准GB/T26150-2010(即“免洗红枣”标准)才符合“开袋即食”的要求。
记者查询了解到,“免洗红枣”是以成熟的鲜枣或干枣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干燥、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无杂质可以食用的干枣。
记者调查:
红枣产品标准“五花八门”
记者于27日走访了几家超市发现,在售的红枣产品标准号较为繁多,常见的包括GB/T5835-2009和GB/T5835,还有Q/JTH0001S、NY/T1041-2010、Q/ ZYK0001S以及Q/ZLD0001S等。不少产品标准号为GB/T5835-2009的红枣包装上标有“开袋即食”。
记者了解到,GB/T5835-2009是“干制红枣”的标准,其定义是:用充分成熟的鲜枣,经晾干、晒干或烘烤干而成,果皮红色至紫红色。干制红枣可能会存在的杂质类型包括:一般杂质(混入干制红枣中的枣枝、叶、微量泥沙及灰尘)和有害杂质(混入干制红枣中的各种有毒、有害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物质)。关于是否可以直接食用,标准中没有明确指出。
厂家回应:
确实存歧义,已整改完毕
27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对于市民质疑“干制红枣”的标准是否可以“开袋即食”,其工作人员称,“干制红枣”及“免洗红枣”两套标准均未对是否可以直接食用作出规定,“这两套标准说明了红枣的等级分类、食品里相关的污染物、农药残留的检验方法等,‘免洗红枣’标准要高于‘干制红枣’。”
随后,青岛聚天红果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前期产品的执行标准和“开袋即食”让消费者产生歧义,公司已于3月份将相应产品更改为企业标准,“以前很多消费者都来找过,也包括不少‘职业打假人’,质监部门对我们进行了罚款,也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已整改完毕。”
(本报记者 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