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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赣食药监保〔2015〕8号)

   2015-05-20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6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保〔2015〕8号【发布日期】 2015-05-13【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保〔2015〕8号
【发布日期】 2015-05-1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5/05/6263311.html
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5年江西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3日
 
  2015年江西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保化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保化监管责任;以依法行政为基石,探索创新保化监管模式,加强监管基础建设,提升保化监管能力;以问题导向为统领,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全过程监管;以专项整治为手段,深挖严查,追根溯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改进作风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保化监管队伍,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就2015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一)开展监管情况调查。根据机构改革的进展情况,全面持续地开展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工作,包括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稽查执法、技术支撑等机构人员情况、专家队伍建设情况,生产经营许可情况,监管工作经费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二)开展企业主体普查。调查统计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产业特点,明确监管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档案。
 
  (三)适时启动清理换证。对全省未设立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全面调查汇总,组织并指导证书持有者按要求开展申报的准备工作,确保清理换证工作平稳有序并按时完成。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四)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结合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际,积极研究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特殊要求,与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有效对接,统一证照式样,减少重复审批、重复发证。
 
  (五)努力承接总局下放的相关职能。主动跟踪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制修订的进展,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专家队伍,切实做好承接国家总局下放的营养素补充剂备案等准备工作。
 
  (六)不断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技术审评机构进行合理调整,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行政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三分离的阳光运行模式。
 
  (七) 加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注册率达到100%,产品备案完成后3个月内现场检查率达到100%。
 
  (八)开展化妆品生产许可换发工作。通过换证检查,理顺监管关系,规范化妆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强化全过程监管
 
  (九)切实把住准入关。进一步提高受理工作质量,严格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查。强化审评意见审核,规范审评意见发放,保障审查尺度的一致性。细化审查工作细则,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
 
  (十)严格过程监管。采取摸底调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加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管,秉承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风险管理理念,以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的底线。
 
  (十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制度。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发挥追溯体系作用。加快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大型企业问题报告制度。
 
  (十二)严格抽检监测。在总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基础上,合理制定本辖区抽检监测计划,实现生产企业100%覆盖。合理确定抽检监测重点,切实提高问题发现率,对监督抽检问题较多、风险监测情况异常的企业和品种,进行连续性跟踪监测。做好抽检监测发现问题的后处置,确保整改到位。
 
  (十三)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为支撑,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可预见性。实现化妆品不良反应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预警,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十四)严查违法行为。以问题产品为切入点,把产品注册备案、生产经营许可与监管、检测抽检等工作有序结合起来,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召回的必须召回、该整改的必须整改、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吊销许可证件的必须吊销,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同时,围绕市场上的突出问题,主动出击,加大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十五)推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利用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组织,发现和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发布安全热点问题,深入普及安全消费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多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四、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监管队伍建设,保留相对独立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队伍,探索建立专业化的现场检查员队伍。通过多种形式提升监管人员素质。认真组织安排好各类培训活动,明确培训的重点和要求,确保培训效果。
 
  (十七)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确保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
 
  (十八)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推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项目扩项,积极承担系统内的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形成日常监管检验品种广覆盖、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有实力的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社会检验检测资源,探索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快检技术装备的投入,加强快检装备的使用培训和使用率的绩效考核,促进在日常检查中快检技术的应用,提高现场发现问题的能力。
 
  (十九)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大兴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全面梳理各岗位的廉政风险,强化重点管理岗位和审评审批、监管执法等权力运行关键部位的监督和制约,加快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形象,建立健全与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对话平台和信息反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要求和岗位责任,依法对权力进行有效地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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