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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SZJG 19-2006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

   2015-05-14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1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 2015-05-11【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http://www.szscjg.gov.c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5-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zscjg.gov.cn/xxgk/xxfb/tz/201505/t20150512_2874693.htm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保障食品安全,2006年以来,针对没有非发酵性豆制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问题,原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了《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技术规范》(SZJG 19-2006)、《非发酵性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SZJG 20-2006)以及《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1~8部分》(SZJG 21.1~6-2006、SZJG 21.7~8-2008)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该10项特区技术规范自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鉴于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2712-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5月24日强制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5月24日起,废止SZJG 19-2006、SZJG 20-2006及SZJG 21.1~6-2006、SZJG 21.7~8-2008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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