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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一水企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 发帖澄清引风波

2015-05-13 南国早报 146 0
核心提示:南国早报讯(记者 罗晓莉 陈诗圆)5月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食品生产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钦州共有

南国早报讯(记者 罗晓莉 陈诗圆)5月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食品生产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钦州共有8批次送检产品不合格。5月6日,钦州2家“上榜” 水企均在网上就此事进行回应,其中,八寨沟绿泉天然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八寨山泉”)“对结论提出异议”,并称其“复检全部合格”。这一做法立即引发热议。

“澄清帖”引发猜测

部门为企业“洗白”?

不合格名单公布次日,钦州共有2家水企就受检产品不合格问题作出回应:钦州王冈山饮品有限公司向市民公开致歉,称即日起开展全面质量安全检查及加强培训工 作。八寨山泉则发表《对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检验结果的说明》(下称《说明》),对公示结论提出质疑,并晒出一份结果显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

在《说明》中,八寨山泉提出,当日送检共4批次产品,仅1个样品不合格,怀疑“是运输途中样品保护不当所致”。另一方面,八寨山泉表示,将于5月24日 起执行的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菌落总数对人体无害,过度杀菌产生溴盐酸过高有损健康,“新标准不再要求菌落总数限定,只规定对大肠杆菌、铜绿假单细 胞的限定”。

《说明》中的检验报告显示,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4日将3桶18.9L/桶的八寨山泉产品送检,4月17日检验结果签发,样品的菌落总数及大肠杆菌两项检验内容均显示符合相关标准。

然而大多数跟帖网友对《说明》并不买账。市民刘先生质疑“4月14日送检的产品合格,怎么能说明3月份送检的水没问题?”市民张先生则调侃,“钦州企业好 先进,提前实施‘新国标’”。更有网友猜测:“自治区食药监管理局刚公布不合格,钦州市食药监管理局就为企业出具合格证明,是否有帮企业‘洗白’的嫌 疑?”

部门称整改后“合格”

企业称仅样品不合格

针对八寨山泉的“说明”,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还原了两份报告的产生过程。

“我们3月12日依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对市内相关产品进行抽样送检。4月7日拿到检验结果,得知市内3家水企及灵山4家糕点企业、1家榨油坊送 检的产品不合格。”该负责人表示。收到检验报告当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对3家不合格水企展开了现场检查,并责令“立即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在制、库 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产品”。

4月8日,企业整改完毕后申请复检产品,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3家企业产品进行了全部重新随机抽样复检,复检的所有样品结论均为合格,这也就是八寨山泉“说明”中检验报告的出处。

八寨山泉负责人侯志伟对两份报告出具的时间点及原因并无异议,但认为复检合格并非因为企业进行了整改,而是“不合格的只是送检的两三桶水而已”。据他描 述,3月12日送检时运输专车刚好不在,工作人员便用皮卡车运输样品,“运输条件不好造成了样品菌落总数超标”。

公示“迟到”一月

不合格产品难召回

“其实在5月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一季度食品不合格名单之前,我局已经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并接受了百色市食药监管 理局对相关工作的‘交叉检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但是由于没有公示权限,他们没有对复检结果进行公开,所以造成了部分市民的误会。

有市民提出,既然4月上旬已得到检验报告,为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5月份才进行公示?部分“上榜”企业也提出,收到整改通知已是一个月后,问题批次产品召回有一定难度。公示在整改后出现,“不少消费者要求退货赔偿,让合格批次产品无辜受累”。

就上述问题,记者联系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按要求发函进行了采访,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局未对此问题作出回应。但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表 示,食药监工作走向信息公开透明化是件好事,但事物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在初期肯定会出现各类问题,“相信相关制度会日臻完善,更好地服务于百姓”。

焦点问答

1.此次钦北防三地共有10家企业“上榜”,而钦州就有8家,为何占比如此之高?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可能与抽检的内容有关。此次主要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饼 干、食糖、茶叶、糕点等食品进行抽检,而钦州节庆糕点等“土特产”很多,且大部分为县区内小型企业生产,成了此次出现问题的重灾区。随着下一步加大检查巡 查,强化整治,严格监管这一局面会改善。

2.2014年钦州食药监对本地桶(瓶)装水开展过专项整治,未发现水体品质问题,是否市局检查相对自治区抽检标准更为宽松?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2014年至今,钦州市分别对市内12家水企的42批次产品进行过抽检化验,其中多次为自治区食药监委托抽样,送自治区检测,与此次抽检形式类似,不存在检验合格标准不同问题。

3.不合格企业都做了哪些整改?

钦州市食药监执法人员要求该3家企业严格按照饮用水生产规范,对输水管道、瓶盖、回收桶等制供水系统定期开展全面清洗消毒,并检查塑封系统是否存在漏气情况等。灵山县食药监及时对辖区内问题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4.喝到不合格批次的桶装水,是否能够索赔?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此暂无明确答复。八寨山泉负责人表示,如消费者喝到不合格批次产品,可根据相关规定到企业退换;如进行较大金额索赔,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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