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管理,我司组织拟订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并曾公开征求过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我司又组织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1月15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刘晓刚
联系电话:010-88330836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信箱:vipsfda@yahoo.cn
附件:1.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
2.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反馈意见表
3.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