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监管模式。修订《宁夏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备案获证企业采取备案认证监管联动、年度报告审查、现场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等方式的监管手段。督促企业全面建立实施具有食品防护功能的HACCP体系,帮助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及时向企业宣贯《宁夏回族自治区进出口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企业对清真食品认证的重视,为企业出口穆斯林国家提前“补”好法律课。
二是优化备案流程。提高采信HACCP认证比例,对获得HACCP认证的出口食品企业在初次申请备案时,免于现场审核。对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备案期内出口产品无国外预警、没有因安全卫生问题退运产品的企业,备案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续备案申请的,免于现场评审。已备案企业增加类似工艺品种及风险相对较低的备案品种的,免于现场评审。2015年一季度,宁夏检验检疫局通过文件审核发证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3家,占发证总数的50%,有效提高了备案许可工作效率,降低了企业及监管成本。
三是缩短办理时限。严格任务分工,全面控制文件审核、现场评审、不符合项验证、决定发证等时间节点,提高行政效率。该举措有效地缩短备案办理时间,将备案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四是引进先进做法。发挥集聚优势,建立健全西北五省区域合作联动机制,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加强与西北五省在认证执法监管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联合宣传、出口食品农产品备案联动检查和协查、执法培训、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学习西北其他省份在出口食品备案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打好“放、管、治”这张牌,帮助企业“提质增效”、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