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对规模种粮的补贴力度。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按播种面积)100元补贴,对其中早稻种植面积再给予每亩50元补贴。
二是加大对水稻机械化和社会服务组织的补贴力度。对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采用全基质育秧给予每盘2元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为散户(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下,下同)提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的,给予每100盘50元奖励;对散户提供统防统治服务在50亩以上,给予每亩70元奖励,对整村制推进植保统防统治服务面积在500亩以上(其中为散户提供服务面积占60%以上),再给予所在村或服务组织15万元奖励。
三是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的补贴力度。对建成认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须种植粮食作物一季以上),给予镇每亩100元补助,专项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路、渠、沟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管护、“三新”技术推广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集中育供秧中心建设,对新建年育供秧能力达到15万盘以上的,给予实施主体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四是加大对粮食高产创建的扶持力度。对应用新品种、新技术,产量达到较高水平,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分别给予每个创建主体千亩示范基地10万元、百亩示范方2万元的奖励,对被评为全市十佳粮食生产示范方(区)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早稻、连作晚稻、单季杂交晚稻、单季常规晚稻攻关田最高产量田块(第1名)各奖励农户1万元,2-5名的农户各奖励0.3万元。
五是加大对粮食订单的补贴力度。对交售订单粮食的种粮大户,给予每50公斤小麦30元、早稻谷30元、晚稻谷20元的订单奖励。同时对订单早稻20亩及以上的大户,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在签订早稻订单合同后,发放不超过早稻售粮款50%的预购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