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松动
从2012年5月向外开放加盟后,7-11就一直对外秉承一个态度,零售是一个辛苦的行业,不是获取高额回报的项目。从加盟条件和利润分成来看,这并非自谦之词。
目前,7-11加盟类型有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两种形式,委托加盟是由7-11提供店面、加盟主和直系亲属二人专职经营,加盟者需要准备28万元的启动资金,包括加盟费、工资、门店运营费用和损耗,租金、装修费等由7-11承担。特许加盟除设备由总部提供外,申请人需要自己准备店铺和装修店铺,自有资金为70万元。作为北京乃至世界范围内便利店的龙头企业,7-11放开加盟后吸引了很多人蜂拥而至,但在了解到阶段式利润分成后,真正加盟的人寥寥。
以委托加盟为例,之前采取的阶梯抽成法则为,月利润在4万元以下,总部提成56%;月利润在4万-10万元之间,总部提成升至66%;月利润在10万-22万元之间,总部提成86%。最新的分成比例已经改成,月利润在4万元以下,总部提成52%;月利润在4万-10万元之间,总部提成升至68%;月利润在10万-22万元之间,总部提成78%。按照这个比例,加盟店营业额越高,总公司分走的也越多。有零售业人士建议,如果月薪能在7000-8000元之间,就没有必要加盟7-11。7-11负责加盟的工作人员也坦言,加盟7-11不是谋取高额回报的项目,掌握经营技巧、合理控制经费是获得利润的关键。有便利店业内人士称,7-11的加盟条件很严苛,但是从一定程度上也很保守。
1+1>2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早在2007年就开始内部员工接收门店做加盟试点,目前7-11在北京约有173家店铺,加盟店大概有100家,其中大部分是D型委托经营店铺。据7-11内部人士透露,附属店形式刚刚开始试行。“原有加盟店经营的不错,总部会考虑再给他一家店来做。毕竟熟悉零售的人来运营更容易盈利,而且加盟店主每天负责订货,也要承担本店的损耗,同时做两家店对店主来说,资源可以统筹运营,订货更精确,损耗也会降低。”
在上述人士看来,同时经营多家店会产生1+1>2的效应。但是7-11在加盟会上,强调了委托加盟主必须和直系亲属同时经营店面。若附属店试行,则意味着加盟主不必亲自经营店面,与之前规则相比已经开始松动。
一位熟悉台湾和内地零售的资深人士称,附属店这种“店群式”加盟方式其实很普遍,“给你做一家店,就相当于你是店主,做多家店,就相当于你是督导,店面再多一些,就类似于区域加盟”。该人士称,7-11在上海的运营就授权给台湾统一集团,这就算是区域加盟的一种。据了解,7-11目前在内地门店总数为1800多家,分属于三个不同的授权投资方。其中,华南区属于中国香港牛奶集团,华东区属于中国台湾统一集团,华北区由日本总公司投资。
行业纷争
上述人士表示,加盟有很多种形式,企业会随着市场发展做一些弹性调整,但“这种模式的主导权在总部,而且要对店铺加盟主有信心,不管哪种方式,都是企业推广店铺,把规模做大的一种选择”。
北商商业研究院分析认为,在北京市场上,谋求迅速扩大规模的不仅7-11一家。尽管7-11先入为主在门店选址和消费者培养上累积了无法比拟的优势,但罗森和全家相继进入让全球便利店巨头在京聚首,成立仅四年的本土品牌全时迅速跑马圈地,还抛出“五年万店”计划。物美便利店总经理董岗透露,物美便利店也将于下半年开放加盟,在其看来,便利店的竞争已经非常激烈,甚至在一些非常偏远而且还未竣工的商业地产项目上,有些便利店的选址就已经确定了。
北京商报记者 邵蓝洁/文 CFP/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