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近日,郭女士的孩子吃了某快餐店的汉堡,食物中毒后向市监部门投诉,经调解获赔逾千元。
几天前,郭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到瓯海区梧田街道的某快餐店吃汉堡,结果当天下午两个小孩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腹泻等现象,在服用了一些止泻的药物后,症状仍未减轻。次日上午,郭女士带着孩子到附二医就诊,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挂号费、医疗费等共计花费876元。
事后,郭女士找店家理论要求赔偿,而店家坚称食物没有质量问题,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郭女士拨打“12315”求助。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管理局梧田所、消保分会的调解人员查看了医院的病历、处方、化验单和收费票据等证据,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认为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食物中毒应该是汉堡造成,作为商家,要从对质量负责、对顾客负责的角度来处理问题。
经调解,店家同意赔偿郭女士医药费等1116元。
通讯员 郑祥福 黄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