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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开展春节市场食品安全“春风行动”显成效

2015-03-12 浙江省食药监局 85 0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全市春节期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展示市场监管队伍新形象,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食品流通环节

为切实加强全市春节期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展示市场监管队伍新形象,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以“排查整治、规范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春风行动”。按照打防并举、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强化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次行动通过排查一批食品安全隐患、约谈一批重点企业、抽检一批重点产品、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一是组织对食品市场主体排查。以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坚果炒货、米、面、油等节日热销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主要检查食品标签标注是符合国家规定、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齐全、食品销售是否可溯、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是否符合规范等内容。二是组织对市场肉类排查。针对媒体曝光的来路不明、价格低廉的肉类问题,各地部署对冷库,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小冷库展开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营、存储无合法进口证明的肉类,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超过保质期的肉类等。要对杀白上市的禽类产品加强排查,重点检查来源渠道、索证索票、检验检疫等环节,防止来自疫区的禽类产品上市销售。三是组织对现场制售食品排查。加强对现场制售食品的检查,特别是农贸市场内小作坊制售的熟食、糕点、炒货等行业,要严查原料的来源、质量状况,熟制品是否超期存放等,确保现场制售食品质量安全。四是组织对特殊营销行为排查。加强对以食品展销、企业直销、年货市场等形式销售食品行为的现场监管,重点检查:营销者是否取得合法资质、有无现货销售食品;食品是否为合法的企业生产并取得批准证书,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宣传内容有无虚假夸大等。

据统计,此次“春风行动”,湖州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355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958个,发放宣传资料1155份,查处违法行为55起,罚没金额28.45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16户,整改经营户178户,约谈重点企业226家,抽检重点食品268批次,抽检合格率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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