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对常州市某大型商场超市进口有机产品开展监督检查,结果发现,从澳大利亚进口的某品牌蜂蜜外包装上标有“Organic”字样,却未加贴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后经进一步调查,该品牌蜂蜜并未获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其标注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蜂蜜为有机产品。
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或者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和“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对此,常州局对销售单位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违规的进口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禁止销售,并要求销售商配合作进一步调查。
这起案例提醒各经销商,对标注“有机”和“Organic”等字样的产品,一定要向供货商索取我国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有机产品时,注意检查包装上是否有“中国有机产品”的认证标识,其有效性可以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公共服务专栏”进行查询。 (史经辉 杨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