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加工成本,将工业盐代替食用盐掺入包子馅,制作成包子进行销售。2014年5月,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联合该区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的大清查活动中,监督移送了一起销售工业盐制作的“毒包子”案件。
当年5月4日,江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内的饮食门店进行突击检查时,于“永静包子店”内发现半袋工业用盐,重22.5公斤。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了相关物证,询问了包子铺老板朱某、李某。二人承认,为减少成本,他们于4月6日从农贸市场低价购进了一袋50公斤的工业盐,用来制作包子,销售给小区居民。截至被查获时,工业盐已使用了约半袋。
江夏区检察院侦监科获悉该线索后,立即调查走访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了解到行政执法人员仅对扣押的工业盐作出初步检验并确认不是食用盐后,检察官提出,应立即将证据送往专业的质检部门出具专业的鉴定意见。检察官同时列出补充询问提纲,建议行政执法人员给朱某、李某做详细笔录。
目前,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扣押盐确为工业盐”的鉴定意见、相关笔录及证据移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受理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了解,2014年年初,江夏区检察院根据《武汉市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6次,走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9次,查询案件523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0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0件,对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段雯 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