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设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师),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此外,河南省还对学校食堂的具体操作提出相关要求,学校食堂必须按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采购、储存、加工各类食品及原料,同时明令禁止学校食堂采购供应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等食品,严禁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从制度上堵住学校食品安全漏洞,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