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州市局在查处某单位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及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案中,依照《宿州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方案》,对投诉举报人进行了奖励,这也标志着该市2015年度首个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兑现。
为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宿州市局对投诉举报工作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对投诉举报工作的原则、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办理时限、投诉举报人的权益、举报奖励、信息汇总分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对投诉举报的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处理了投诉举报与稽查办案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投诉举报与稽查办案之间的合理衔接;三是严格规定了反馈制度,确保群众满意。对投诉举报事项的承办情况、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投诉举报事人,对较复杂一时不能结案的案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段进行反馈,有效避免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