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菏泽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2017年预计达200亿
昨天,记者从菏泽市发改委获悉,市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推动“一村一品”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预计到2017年,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将达200亿元。
随着电商在农村逐步普及,近几年,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突飞猛进。曹县大集乡7个村被授予中国“淘宝村”称号,大集乡也被授予中国“淘宝镇”称号,山东三信实业有限公司被省商务厅认定为山东第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推动“一村一品”发展,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亿元。
《意见》提出,重点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个十百千万”工程,即:打造1个具有影响力的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成10处运营规范的涉农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育100个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涉农电商企业,发展1000家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涉农网商,开设10000家年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涉农网店,把菏泽市丰富的农副产品借助网络优势通达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我市还将大力培训电商经营主体,支持新建或改建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如创业园、孵化园、电商楼宇等,以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促进电子商务业集群集聚发展。
与此同时,市财政将从今年起,每年安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专项基金500万元,通过政府奖励、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称号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经阿里巴巴集团认定的“淘宝村”、“淘宝镇”,给予一次性奖励。
农村电子商务“个十百千万”工程
■打造1个
具有影响力的涉农电子商务平台
■建成10处
运营规范的涉农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培育100个
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涉农电商企业
■发展1000家
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涉农网商
■开设10000家
年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涉农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