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加强对以利用体育、商业广场等场馆(地)设施从事食品展销活动的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的活动主办者、参展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展销会形式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并密切关注辖区食品商城等食品经营招商动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招商企业,通过强化事前指导规范,促进市场开办方提高食品安全风险意识,从源头把好食品准入关口。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一要充分认识各类展销会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防止展销会成为“五无”、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的销售渠道。二要突出监管重点,增加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举办者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立即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处理,依法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三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置展销活动的食品消费举报和投诉,对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规定,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及时上报,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