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代表建议改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方式 条形码成关注点

2015-01-29 北京晨报 155 0
核心提示:扫商品条码获知食品安全信息 代表建议改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方式 晨报讯(记者 肖丹)每年监管部门会发布大量食品药品安全信
扫商品条码获知食品安全信息

代表建议改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方式

晨报讯(记者 肖丹)每年监管部门会发布大量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但公众获知渠道有限。刘红宇等13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改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方式,将商品条形码增加信息披露功能。

海量信息难全部关注

目前,食药监管部门大致每周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每季度公布药品质量公告、每半年公布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公告,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仅仅是网站贴一张公告的公开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公众需求。刘红宇等13名代表认为,政府食药监管部门每年发布大量食药安全信息,而普通公众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无暇关注并将所有信息有效利用。

条码应对接官方数据库

13名代表建议用条形码或二维码改变这种状况。扫描条码在获取商品的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之外,可以把官方数据库开放,与条码信息对接,条码对应的商品在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库里的信息就立即可以反馈给扫码者,包括但不限于该商品是否有不合格、是否曾经被勒令下架、生产厂商的违法记录等。

在调研中代表们发现,根据北京市食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仅2013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查处违法药品案件171件,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9起,不合格食品上千种,信息量非常庞大。但根据他们查询的北京市食药监局网站访问量来看,其网页每日日均访问IP数不足50个,意味着每年仅有不到20000人次通过网页方式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扫码信息可做监管线索

代表们建议,政府部门转变相应的行政方式,创新行政手段,及时采纳新技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发布效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政府食药信息以及其他产品质量信息的互动信息发布平台。公众可以扫描条码获知信息,食药监部门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扫描的条码作为线索,快速反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减少部分商家与检查人员“躲猫猫”现象,提高执法效率。举例说,每当有人通过扫码查询到一个不合格产品,就可以通过微信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系统留下相应记录,根据预案启用相应的应对模式。当一个地方多次遇到同样的不合格产品时,根据产品种类的不同和分管权限的不同,质检、工商、食药监、公安等政府机关就会得到相应信息,形成多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结合LBS(基于地理位置的服务),甚至可以获得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具体地点。

举报0 收藏0 打赏0 评论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手帮助| 信息发布规则| 版权隐私|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广告服务| 积分换礼| RSS订阅| 违规举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