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厂主要生产加工猪头皮、猪内脏,属于无证经营。监管人员现场发现,该厂脱毛间无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墙壁和屋顶污黑,地板墙角沾有黑色凝胶物,加工环境较恶劣。地板上堆放着待脱毛猪头皮约50斤和沾满黑色凝胶物、正在脱毛的猪头皮约20斤,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52包。
经追查原料源头发现,猪头皮和大肠等食品原料从海南罗牛山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猪头皮使用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脱毛,然后清洗、打包冷冻,每天加工量约700斤。猪大肠用水清洗、打包、速冻,每天加工量约200斤,加工好的冷冻半成品均销往湖南长沙欧阳腊肉厂。
经合议,海口秀英区食药监局决定对该厂原料及半成品进行采样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整改,决定以无证生产加工的原因处以该厂5万元的罚款。该厂已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