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研究制定了《鄄城县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办法》,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受理、登记、签批、交办、督办、回复、责任追究、考核等各项制度,保障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顺畅运行。
二是专门成立食品生产流通稽查中队,全面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案件查处工作,建立“12331”受理与案件查处衔接机制,确保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及时查处、及时结案、及时反馈。
三是针对案情复杂、难于处理的重要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跟踪督办,整合执法力量,完善行刑衔接,确保案件查处工作有效落实。
四是把举报投诉办理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中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泄漏他人信息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