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四川讯 12月23日,笔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由该局联合省旅游局制定的《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明年2月1日起,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将纳入旅游景区、饭店的评星评级考评内容,对食品安全不达标的景区餐馆将施行退出机制。
四川是旅游大省,旅游景点众多,年接待游客近5亿人次。调查发现,有部分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复杂、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不达标等情况,且大多数景区距离城区较远,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容易造成监管“空档”。该《办法》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作出了明确详细的权责规定,构建起了“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办法》要求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者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景区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建立景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退出机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馆予以清除;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办法》还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有景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要对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在景区明显位置集中公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游餐馆等级评定工作时,应当将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列入评定项目。 (於红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