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十九日)表示,一款预先包装香菇贡丸未有在食物标签上标明含有法例准用的甜味剂醋磺内酯钾。中心发言人指,食物标签是提供有关食物资料的重要途径,让消费者能作出知情的选择,业界必须紧遵法例规定,如有售卖该款产品,应立即停售。
产品详情如下:
产品名称:佳之选香菇贡丸(新配方)
来源地:台湾
净重:300克
此日期前最佳 :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在一间超级市场抽取该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醋磺内酯钾,但未有在食物标签上标明。」
根据《食物内甜味剂规例》(第132U章),醋磺内酯钾是准许在食物使用的甜味剂。然而,《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应在配料表上详列食物的配料。违反上述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说:「中心已跟进不合格的样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户有关化验结果、指令有关店铺停售有问题食品,及追查有关食物的来源和分销情况。中心亦会知会业界,要求停售该款产品。」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跟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