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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换“马甲”登场 :“包厢费”“茶位费”仍存

2014-12-03 广州日报 100 0
核心提示:  有的饭店主动打出拒绝霸王条款的字幅。新华社发  餐饮业禁设最低消费满月 记者走访部分餐馆发现仍有包厢费茶位费  从今

  有的饭店主动打出“拒绝霸王条款”的字幅。新华社发

  餐饮业禁设最低消费满月 记者走访部分餐馆发现仍有“包厢费”“茶位费

  从今年11月1日《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生效至今,餐饮业“最低消费”禁令已执行整整一个月。深圳餐饮业执行情况如何?是否真正取消最低消费?昨日,记者对深圳部分咖啡厅和餐馆进行了走访后发现,仍有不少商家以“包厢费”“茶位费”等名目设置最低消费,用市民张女士的话来说,商家们是披着“马甲”设置最低消费,所谓的“茶位费”、“包厢费”其实就是变相设置的最低消费。

现场:

  咖啡店:包厢消费238元起价

  昨日,记者以同学聚会为由,向多家咖啡店预订座位。商家普遍表示,大厅和包厢都设有最低消费。

  位于罗湖区宝安南路的名典咖啡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入店的最低消费是25元,包间要限制人数。“我们这包房早上10点到下午6点,最低消费是238元。下午6点到凌晨1点,则是288元。最多限8人。”

  同样,位于南山华侨城美加广场的上岛咖啡店也表示,如果预订包厢,每间最多容纳5个人,最低消费268元。而大厅的人均最低消费为20元。服务员更是理直气壮地说,“不论吃或不吃,包厢费得交。不管喝或不喝,茶位费照收。”当记者问其是否知晓国家已明文禁止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时,该服务员同样肯定地回答:不知道。

酒楼按人头收取茶位费:

  包房每位15元 大厅每人5.5元

  记者在昨日的走访中发现,深圳市的多数酒楼已不再明目张胆设置最低消费。福田区华强北路的凤凰楼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酒店的大厅和包房均未设最低消费,可随意消费。“但包房只提供吃饭,不提供喝茶。”其旁边的另一酒楼也表示没有设置最低消费,丰俭由人,但包房也同样“只提供吃饭,不提供喝茶”。

  而位于南山南海大道花园城中心4楼的“胜记酒楼”就不一样了。记者了解到,该酒楼虽然大厅跟包房都没有最低消费要求,但需要按人头收取茶位费。

  “大厅包房都要收取茶位费,大厅普通茶位费每位5.5元,包房茶位费每人15元。”工作人员介绍说,顾客如果选择包间消费,要负担更高的菜价,因为“厅房的菜价比大厅贵,约贵10元左右”。该工作人员还建议记者办张会员卡,“只要交200块钱年费,喝早茶免普通茶位,去包房除特价以外都是打9折,很划算。”

声音

  市民:茶位费、包厢费都是变相的最低消费

  谈到禁止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一事,市民张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一些不良商家依然变着戏法与政府玩“智力游戏”。“我经常和朋友在自家附近的一家茶馆聚会,以前为了凑够店家要求的最低消费,就得多点一些茶水。现在最低消费取消了,以为可以少花钱,没想到却多了茶位费、包厢费,这样一顿下来反而比以前花的更多了。他们这是披着‘马甲’设置最低消费,欺骗消费者。”

  市民肖先生也表示,虽然不少酒楼取消了最低消费,但“茶位费、包厢费”又在不少茶楼、餐厅出现。“不管你吃不吃,只要一坐下就按人头算茶位费,虽然只有几块钱,但感觉很不好。现在商家太精明了,政府有政策,他就有对策,真心希望有一天能彻底取消这些‘霸王条款’。”

 部门:将研究出台监管处罚执行细则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最低消费被取消,部分商家实际却“换汤不换药”。你禁“最低消费”,我就来“最低人数”;你禁“开瓶费”,我就收“茶位费”;你禁“包厢费”,我就收“服务费”……如此种种,变着法儿乱收费。《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已经明确规定,“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对于商家披着“马甲”设置最低消费的现状,市消委会专家指出,遭遇最低消费侵权行为可向消委会和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但目前针对经营者违反《办法》行为的处罚细则还未制定出台。而作为监督和处罚的主管部门市经信委则表示,关于取消最低消费的监管部门问题,目前仍在研究中,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还需要市政府、市有关部门研究后决定。关于最低消费取消的相关监管处罚执行细则,也将在研究后公布。(广州日报记者阳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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