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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蜜饯产品存在四大问题

   2003-06-05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8030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广西等5个省市44家企业生产的54种蜜饯,29种合格,市场抽样合格率仅为53.7%。这次抽查表明,我国蜜饯产品主要存在糖精钠过量、苯甲酸超标、着色剂滥用和漂白剂残留等四大问题。

  据新闻发言人透露,此次抽查质量较好的产品有北京市硕丰园食品有限公司的“硕丰园”奶油野酸枣、上海富麒华实业有限公司的“纯一”拷扁榄、漳州市龙文区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的“含羞草”柠檬梅、深圳市连云山实业有限公司保鲜食品厂的“连云”野生山楂卷、北京红螺食品集团的“红螺食品”山楂卷、福建百联实业有限公司的“百联”香辣榄、南宁华侨投资区森景园食品有限公司的“森景园”甘薯片、北京市通州区通达食品厂的“通达”杏脯。

  质量较差的产品有桂林市宏兴食品厂的九制金橘(低糖)、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建业食品厂的“隆香”酸甜柠檬、南宁市绿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的“绿果园”甘草榄、上海吃不厌食品有限公司的“五环”吃不厌山楂皇、上海鑫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鑫发”盐金杏肉、桂林市漓江鱼食品厂的“山水”桂林金橘、杭州梅园食品有限公司的“超园”天皇应子、福州龙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的“龙多多”香辣榄。

  这次抽查,大型企业蜜饯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中型企业为75%,而小型企业仅为48.9%。质检总局已多次对蜜饯产品质量进行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虽然逐步提高,但是质量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谈到市场上蜜饯产品主要存在的四种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的专家认为:过量使用糖精钠主要是由于一些企业规模较小,使用传统工艺手工操作,生产条件控制不严格,计量不够准确,配料时没有严格控制程序,添加时全凭经验造成的。本次抽查中有15种产品这项不合格。

  有些生产企业对添加量控制不严,对半成品原料不进行检验,重复加入苯甲酸,则是造成苯甲酸超标的主要原因。本次抽查亦有15种产品该项不合格。

  造成着色剂超标的原因,是个别企业只看重产品的外观色泽而不控制使用量。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此项不合格。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有的产品系季节性生产,全年销售,生产企业在生产时考虑到二氧化硫随着贮存时间而逐渐降低会导致产品褐变,所以在生产时加大了亚硫酸盐的使用量。此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这项不合格。

  质检总局的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蜜饯产品时,首选大型超市、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色泽特别鲜艳的产品,不要购买有明显二氧化硫气味的产品,不要购买有异味、霉味的产品,不要购买包装简陋、产品中有外来杂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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