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我国新修订或新制定多部重要法律,与法律相配套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保障人权、呵护民生、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有重要作用。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的公开信息,《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共计发布了44条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涉及食品安全、环保、网络监管、劳动保障、刑事、行政诉讼、土地拆迁、经济发展8类民生领域。
其中经济领域的司法解释多达16条,网络信息领域的司法解释也有6条,此外,备受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土地纠纷也是司法解释的重头。
十八大以来发布的司法解释(部分)
施行时间 司法解释 类型
2012.11.22《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环保2013.6.19《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环保2013.5.4《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食品安全2014.3.15《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食品安全2013.7.22《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案、网络2013.9.2《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 网络
2013.9.10《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网络
2013.9.30《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网络
2014.1.1《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网络
2014.10.10《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
2012.12.10《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经济
2013.1.23《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保障2013.2.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劳动保障2014.1.24《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土地
2012.12.21《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
民生领域界定食品犯罪量刑标准
瘦肉精、毒奶粉、地沟油……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触目惊心,最高法也及时出台司法解释严惩食品犯罪、保障食品药品维权。
2013年1月25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但在打击食品犯罪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也遇到了侦查取证难、定罪入刑难、鉴定检测难等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3年5月2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从严惩处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适用刑罚等,被许多人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司法解释”。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13年5月食品安全司法解释出台后,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职,“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据统计,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侦破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保健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万名,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1.8万个,破案总量是2012年的2.6倍。
专家观点
结合实际实现科学立法
陈春龙说,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尽量结合实际,解决实际问题,从立法上尽量要求具体。但是法律规定总是没办法那么细致,只能把社会上的很多事抽象到法律条文上来。仅凭法律是不够的,所以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利于地方法院办案,能够体现科学立法、权利公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认为:“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及时作出司法解释,解决对法律规定理解认识不一致和做法不统一的问题,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
陈春龙说,实际上,改革开放发展到现在,全国人大公布了数百部法律,与市场经济领域相关的法律占了绝大多数,涉及了方方面面。可以说,发展到今天,越来越成熟。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应该与健全的法治相呼应。
“在市场经济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也造成了一系列问题。比如说,不少企业为了赚钱,使用地沟油、三聚氰胺等,各地都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一些企业不顾环境,肆意排放污染物,严重影响了当地环境。已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净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起到了严控作用。”陈春龙表示。
本版文/记者王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