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生局对《上海市盒饭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通过强化内容管理,强制性采用冷链、热链或高温灭菌,引入HACCP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管理等措施,提高了准入门槛。
与原有规定相比,新《办法》要求所有盒饭(包括学生盒饭、社会盒饭和餐饮业的外送盒饭)加工供应方式必须采取冷藏、加热、高温灭菌三种方法之一;对盒饭生产经营单位的加工场地面积和主要加工场所的面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将面积与盒饭加工量挂钩;增加了盒饭标签要求,规定盒饭应标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限、保存条件及食用方法等内容;要求盒饭加工单位对每批盒饭进行品质、感观、标签及微生物指标的检验,并每天对加工环节进行检验;引入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规定盒饭加工单位必须在盒饭加工供应过程中设立温度、时间等关键控制点,并进行全程监控与记录。
上海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将严格依照新《办法》的要求,对现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盒饭生产经营单位重新审核。对于新申办的盒饭生产经营单位,将严格按照新《办法》要求进行审核。自2003年9月1日起,对生产经营条件不达要求者,将一律注销其食品卫生许可证。对取得食品许可证的单位将加大监督力度和频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盒饭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