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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换证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审秘〔2014〕428号)

2014-10-11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4 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审秘〔2014〕428号【发布日期】 2014-09-26【生效日期】【效力】【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审秘〔2014〕428号
【发布日期】 2014-09-2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ada.gov.cn/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4/09/35650.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队伍的管理,根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审查员教师管理办法》,省局决定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证书到期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条件
  (一)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证书(名单见附件1)。
  (二)证书期满换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在职;
  2、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完成6次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
  3、证书有效期内每年至少参加15小时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培训;
  4、遵守审查员行为规范。
  二、换证申报资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申请书》(见附件2);
  (二)企业实地核查报告或企业监督检查报告复印件(至少6次);
  (三)审查员证书复印件;
  (四)一寸免冠照片及电子版。(照片贴于换证申请书贴照片处)
  三、组织实施
  (一)符合换证条件的审查员将以上纸质资料及电子版照片递交各市局、直管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二)各市局、直管县局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换证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请换证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是否提供6次企业实地核查报告或企业监督检查报告,《换证申请书》内是否按要求填写培训记录等。对符合条件的在《换证申请书》推荐单位处加盖市局、直管局公章。
  (三)各市局、直管县局负责汇总审查员换证资料并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7日前寄往省局行政审批办。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换证人员照片电子版(照片需按汇总表序号顺序标注姓名,如“1-某某某”)打包发送至省局行政审批办邮箱。
  联系人:陈姗姗,0551-62999794;
  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中心c座6号办事大厅314房间
  电子邮箱:ahspbsp@163.com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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