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穗食药监批〔2014〕598号
【发布日期】 2014-09-2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f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fda/gsgg/201410/102436.html
【发布文号】 穗食药监批〔2014〕598号
【发布日期】 2014-09-2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f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fda/gsgg/201410/102436.html
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时负责的连锁企业、地铁沿线食品经营企业、白云国际机场区域内(不包括候机楼及货运区)的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由各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