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将至,为切实保障我省广大群众饮食安全,我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抽检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罐头、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17类食品,抽检样品共计1732批次,抽样范围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涉及城乡不同区域的大、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经营单位,饭店、小餐饮店等餐饮消费单位。此次抽检的质量状况为:实物质量合格171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8.8%,实物质量不合格2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1.2%(详见附件);另有83批次标签不合格(略)。
二、 检验情况及不合格产品处理
经检验,所抽样品均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问题,抽检结果显示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总体稳定。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责令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依法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
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及原料,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食品及原料应在适宜环境贮存,食用前要仔细检查是否变质,并选择正确的食用方式。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食品,请拨打12331热线进行举报。
特此通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