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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首推农贸市场熟食卤味溯源登记管理

   2014-09-26 浙江省食药监局2010
核心提示:为加强农贸市场熟食卤味活动的监督管理,近日,瑞安市局出台《瑞安市农贸市场熟食卤味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在温州市内首推农贸市

    为加强农贸市场熟食卤味活动的监督管理,近日,瑞安市局出台《瑞安市农贸市场熟食卤味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在温州市内首推农贸市场熟食卤味溯源登记管理,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责任,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建立经营户档案,便于统一管理。为便于市场举办者规范化管理农贸市场,该局围绕经营户基本信息、经营自制食品品种、供货单位等内容,指导市场举办者对场内经营者建立详细的自制食品经营档案,从而提高市场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是建立进货台账,抓好源头管理。该局要求熟食卤味经营户建立进货台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真实准确地记录经营熟食卤味品种、规格、来源地、生产加工时间、供货单位或者生产加工者名称地址,对自产自销的经营者,要求其记录自制食品的主要原料及来源、使用食品添加剂种类和用量、加工工艺等关键信息,严格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


    三是开展情况核查,落实溯源登记管理。按照熟食卤味溯源追踪核查要求,对经营者提供的进货来源信息进行实地核实,对发现提供不实、不全或者虚假进货渠道信息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惩处。同时,对溯源情况不明的熟食卤味开展高频率的抽样检测,重点围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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