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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发臭料酒” 涉事企业被责令整改

2014-09-04 广州日报 177 0
核心提示:本报讯 (记者吴城华)昨日,本报报道了《这批料酒臭了》(详见昨日本报A21版),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昨

本报讯 (记者吴城华)昨日,本报报道了《这批料酒臭了》(详见昨日本报A21版),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经初查,料酒出现异味的原因是因为生产过程中调配出现失误,目前已要求该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到位前不得生产。该厂负责人也表示在整改期间会主动送检产品,待产品合格后再正常生产。

发臭因酸度调低了

昨日本报报道出街后,市食药监局迅速组织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科和茶山分局的执法人员对发臭料酒生产厂家东莞市天味调味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随后,市食药监局发布了检查通报。

通报称,经查,东莞市天味调味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获得调味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于2014年3月备案了“调味料酒”标准。涉及问题的产品共有两个批次,分别是7月9日生产灌装的470箱(20瓶/箱)和7月12日生产的470箱(20瓶/箱)。

经初查,料酒出现异味的原因是因为生产过程中调配出现失误,将总酸的酸度调得过低,原本的标准要求是100mL≤0.5g,但操作师傅看成了1L≤0.5g。

通报还称,在客户反映料酒有异味后,东莞市天味调味品有限公司启动了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分别于7月16日召回了7月9日生产的料酒300箱,于7月29日~30日召回7月12日生产的料酒430箱,并将召回产品在厂区内环保处理池进行了销毁。

“如有消费者还持有以上批次的产品,该厂都会回收。”通报称。

然而,对于该公司的召回程序,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合规”。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要召回产品,首先要向监管部门通报,提交召回计划,同时还要对召回原因进行分析。“该厂没有走任何程序就直接召回产品的行为显然不合规。”该负责人表示。

“我局执法人员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对该厂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该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生产。”通报称。

厂家已停产所有产品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茶山镇粟边村的东莞市天味调味品有限公司。与之前繁忙的生产场景不同,昨日下午,厂内只有几名工人在搬运生产工具,有员工在工厂大门上贴上“停业整顿”的告示,其他的工作人员则在工厂办公室内整理资料。

公司负责人苏先生称,昨日上午,市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工厂停业整改。苏先生称,工厂将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今后会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据介绍,除了调味料酒外,东莞市天味调味品有限公司还生产酱油、番茄沙司、鲍鱼汁、卤水汁等调味品,市食药监的工作人员对上述产品也进行了抽样检验,并下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情况自查通知》,在整改期间,工厂所有产品不得生产。

苏先生表示,目前对已经回收的变质料酒已经做了销毁处理,不过还有一部分变质料酒暂未回收。他称将尽力与经销商进行沟通,尽早将变质料酒全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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