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临食药监办法函〔2014〕45号
【发布日期】 2014-06-0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xlffda.gov.cn/contents/19/318.html
【发布文号】 临食药监办法函〔2014〕45号
【发布日期】 2014-06-0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xlffda.gov.cn/contents/19/318.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于2014年3月14日经国家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8日以总局3号令发布,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文已在国家总局网站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