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儿童乳品市场秩序,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消费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要求,以及省、州食药监部门的工作部署,云南省富宁县食药监部门认真履职,积极采取措施严查经营主体资格,切实加强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的监管,确保广大婴幼儿“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该局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许可条件,严格参照药品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经营设备设施、人员素质条件、环境条件控制和进货查验记录及销货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对从事申请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达到相应的经营条件,并承诺自觉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的相关要求,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巡查监管。采取逐户巡查的方式摸清全县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详细情况,建立健全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档案和台账,截止目前,全县共登记注册食品经营户2399户(其中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资格的26户),为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监管夯实了基础;三是抓好宣传教育。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让开展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四是严格执法检查。以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为契机,对全县所有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的商户重新进行清查,对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户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对没有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资格或原先取得经营资格但因不符合经营条件已清理取缔后而继续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的,一律依法给予取缔并严处。
截止目前,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治行动中,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9台次,共检查各批发部、超市及乳品专卖店353户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37户次),共依法查获未经许可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案10起,扣押各类品牌的涉案婴幼儿配方乳粉446筒(袋),总案值33.866万元;共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全县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如今,清理整治行动仍在继续深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