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绍市经信〔2014〕118号
【发布日期】 2014-07-1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sxsports.gov.cn/art/2014/7/15/art_7322_116411.html
各区、县(市)经信局,市直各开发区经发(贸)局:
为贯彻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4]22号)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14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浙食安[2014]2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浙江省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浙经信轻纺[2014]28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2014年绍兴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
2014年绍兴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市食品工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4]22号)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14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浙食安[2014[2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浙江省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浙经信轻纺[2014]281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工业现状,特制定2014年绍兴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选择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2014年继续选择2家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指导企业率先建立食品诚信体系,营造食品行业良好诚信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与各部门及各区、县(市)经信系统、行业组织的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食品企业、行业组织在落实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企业负主体责任、行业组织加强自律责任的机制。二是广泛联系职能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三是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管理培训、参与企业诚信评价责任。四是检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研究协调在推进诚信建设体系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督查和指导。五是建立食品工业诚信信息平台,及时征集和依法披露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利用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本区域试点企业工作动态,准确、完整记录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六是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鼓励支持食品行业组织在行业内开展“重合同、守信誉,诚信经营”活动。市食品行业协会要组织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开展诚信宣言、公约和自查等自律活动。
(二)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的专题宣传,利用多种途径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利用报刊、广播和网络进行全社会诚信意识教育和诚信规范教育,开展知识有奖竞赛、组织食品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交流,组织消费者赴已通过诚信体系评价的企业参观等活动,召开现场交流会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争取以点带面,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企业诚信建设的氛围。
(三)开展诚信体系管理标准宣贯。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的要求,今年继续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宣贯工作,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的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诚信体系,探索适合不同产品类型、不同产能规模、可操作性较强的诚信体系模式,加大诚信体系管理标准宣贯力度。
(四)推进重点行业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工作。一是对已建立诚信体系的企业开展对标达标自查自评。二是按照国家标准,在企业自愿、各区、县(市)或行业协会推荐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对黄酒、罐头等产品领域开展诚信体系试评价工作,力争完成2家食品企业通过评价验收的年度任务。三是对已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的企业,探索开展诚信等级评价。
(五)完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鼓励行业开展“重信用、守合同、诚信经营”,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把抵制食品安全瞒报“潜规则”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和公约自查等自律活动。加强对企业信用知识培训,协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加强企业信用知识培训,提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探索并建立企业内部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经信局、市直各开发区经发(贸)局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对诚信建设重要性与迫切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食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区、县(市)经信局、市直各开发区经发(贸)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地方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和管理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规范与自律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合力推动、协同推进的格局。
(三)加快建立并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企业要依据《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和评审实施细则,认真开展自我评价活动,对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企业,各区、县(市)经信局、市直各开发区经发(贸)局要积极推荐列入明年申报计划。对已落入2014年计划的企业,相关区、县(市)经信局务必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对试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初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送市经信委。
(四)加强诚信宣传。要大力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企业间交流,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专题宣传活动,巩固社会舆论监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