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鲁食药监餐饮函〔2014〕28号
【发布日期】 2014-07-2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4/7/21/art_153_49439.html
【发布文号】 鲁食药监餐饮函〔2014〕28号
【发布日期】 2014-07-2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4/7/21/art_153_49439.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加工食品供应餐饮单位的事件,为减少食品危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省局决定开展餐饮单位使用上海福喜问题食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济南市局责成山东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局责成青岛肯德基有限公司、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立即组织对山东范围内各自旗下门店进行自查,停售、封存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食品原料和肉制品,并对已经购进和使用的品种、数量等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分别报济南、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对其他供各自门店使用的肉类食品原料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二、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大型连锁的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食品原料和肉制品一律停售、封存。必要时对相关食品原料进行检查检验,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组织约谈,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
三、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检查处理情况和相关餐饮单位购进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于7月24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处。
联系人:李翠华,电话:0531-88592620,
邮箱:licuihua@sdfda.gov.cn。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