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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区某家肯德基餐厅薯条里吃出“异物”

   2014-07-22 衢州日报1690
核心提示:7月18日,柯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市区某肯德基餐厅的食品卫生投诉以及整改结果。6月30日下午2点左右,市民李女士一家
     7月18日,柯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市区某肯德基餐厅食品卫生投诉以及整改结果。
 
    6月30日下午2点左右,市民李女士一家在衢州市区某家肯德基餐厅用餐,当她们几乎吃完一包薯条时,发现其中一根薯条上居然粘着一根疑似汗毛的异物,这让李女士觉得非常恶心。
 
    随后,李女士和餐厅值班经理交涉,并向柯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柯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7月2日向该餐厅下发了整改意见书,7月14日再次检查,餐厅已整改符合要求。
 
    当天,李女士一家先后点了奥尔良烤翅、鸡腿堡、薯条、圣代等食物。由于奥尔良烤翅和鸡腿堡等需要现做,他们就拿着薯条和圣代先吃了起来。
 
    三人边聊边吃,一包薯条一会儿就快被“消灭”了,当她伸手去拿最后几根时,突然发现其中一根薯条上粘着一根疑似汗毛的异物。她一阵恶心,马上找来了当天的值班经理,同时向柯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经过现场核查及向当事人了解情况,餐厅经理承认异物可能是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不小心掉进去的,他们也愿意就此事向李女士当面道歉,并按照规定“以一赔十”,赔偿李女士薯条价格的10倍共50元钱。李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执法人员随后对餐厅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该餐厅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进货单上仅能查询到货号,而不能查询到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等,一旦所售食品出现问题,将很难追本溯源。执法人员就这些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7月14日再次检查中,餐厅已整改符合要求。
 
    柯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在食品消费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要保存好当天就餐的小票和有问题的食品,并及时拨打“96317”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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