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多位法律界人士向记者介绍了一些国外严打食品安全犯罪的做法。
英国的《食品安全法》十分严厉,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0英镑罚款或3个月以内监禁。如果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受损的,情节和后果十分严重的,当局会对违法者最高处以无上限罚款或2年监禁。2006年,英格兰一家餐馆被一位40多岁的妇女告上法庭,原因是这位妇女早前同家人在餐馆就餐时,吃了一些带羊肉的菜而出现过敏,并引发其他病症,导致她半年内不得不在家中休养。最后,这家餐馆被罚45万英镑,饭店也因无力负担这笔巨额罚金而宣布倒闭。
在韩国,凡卖有毒食品者10年内禁止营业。韩国政府设立举报电话,任何人都可以向政府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一旦被证实,举报人可以获得高额奖金。同时,韩国政府还将制售有害食品行为定为“保健犯罪”,并且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美国设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维护食品安全,其震慑作用很大。美国每年大约会扔掉价值910亿美元的食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过了保质期。美国历史上也曾有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结果被举报后受到重罚,只得关门。所以,无论是商家还是老板,都不敢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本报记者 顾一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