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宣传 明确责任 强化监管
富宁县“多措并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规范食品交易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及消费安全。今年以来,富宁县食药监局充分发挥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巡查和违反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全县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开展“3.15”执法宣传服务、“食品安全周”、“六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借助新闻媒介平台,采取召开培训座谈会、涉案物品展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从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知识;二是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为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经营者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必须按要求严格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确保每一袋(颗)食品都来得清、去得明,广大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三是严格实行食品安全监管“一票通”制度。自2011年9月份开始在全县流通环节食品批发行业中全面推行“统一配送”溯源监管新模式以来,规定凡没有“一票通”的食品,一律不准进超市、进商场、进学校,逐步形成了流通领域食品的可追溯性,食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四是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在抓好宣传、巡查监管和服务的同时,坚决按照“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以确保全中国13亿人‘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今年上半年,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142人次,车辆487台次,共检查食品批发市场、集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3个次,检查食品批发部、中小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商店、校园周边等2166户次,共依法查获食品药品违法经营案件46起,罚款42. 32万元;共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食品摊点12个,查封扣押涉案食品(大米)33535公斤、各种涉案设备8台(部),收缴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5034包(支、块等)、过期大米6150公斤,案值29.53万元;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 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安全、规范、有序,有效确保了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