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卫计卫管〔2014〕26号
【发布日期】 2014-06-0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z.gov.cn/cn/xxgk/szgg/tzgg/201406/t20140609_2478919.htm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9号)、市食安办《市食安办关于开展深圳市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深食安办〔2014〕30号)要求,依据我委相关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0日至22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了解食品安全知识防范食源性疾病市民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群众走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零距离接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内容,了解市卫生计生委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能及成效,参观引起常见食物中毒的食物标本的专题展览等。活动将通过市疾控中心官方网站等进行全程图文直播。
(二)进行专题报道。在深圳的主流报刊与广电等媒体宣讲食品安全知识,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常见误区和谣言进行解读纠错,倡导建立食品安全科学理念。主要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如何防范食源性寄生虫的感染、如何减少食品污染物的摄入、深圳市民食品污染物的暴露量评估等知识。
(三)开展进社区、进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针对进入夏季食物中毒容易多发的情况,派出专业人员主动到社区、进企业,向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宣教预防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四)举办食品安全专家微访谈。以市卫生计生委官方微博为平台,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微访谈。提前在“@健康深圳”上进行活动预告,让更多有需求、感兴趣的市民群众有机会通过微博参与,和专家在线互动交流。
(五)发放宣教材料把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编印一定数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教材料,在现场活动予以派发,使食品安全宣教触角进一步向家庭延伸,让更多的市民群众受教受益。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和督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宣传周活动的承办和具体实施。
(二)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组织辖区疾控中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区疾控中心总结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含活动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上报市疾控中心。
(三)市疾控中心汇总、总结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含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4年6月22日前报我委卫管处(邮箱:szswjwwgc@163.com)。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