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亮”即亮身份、亮职责、亮证、亮目的。主要是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过程中,一定要亮明身份、亮清职责、亮出执法证、亮出当次检查目的。借鉴“昆明城管吃饭不给钱”事件经验教训, 我局采取“四亮”执法,杜绝机关干部职工乱作为、以权谋私、公权私用、公报私仇等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和执法机关形象的事情发生。
“四公开”即执法过程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决策公开,执法结果公开。执法过程公开,就是在重大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大案要案执法过程中,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摄像和全程跟踪报道,确保执法过程全程公开。执法程序公开,就是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重大案件移交程序通过政务平台、公示栏、机关网站等宣传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公开,并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清楚明白地告诉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法定内容、法定义务、法定权限等具体细节。确保执法程序公开到位。执法决策公开,就是坚持重大案件合议制度,不搞“一言堂”,充分征求意见,践行民主决策,实行举手和投票表决制,用合议作出处罚决定。确保案件处置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确保合议组织规范、程序规范、决策规范的“三个规范”。用“三个规范”确保执法决策公平、公正。执法结果公开,就是将每次执法检查后的责令整改、警告、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等执法结果依托“红黑”榜,广场宣传电子屏、机关网站、信息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通过“四公开”,确保我局执法公开透明。用公开透明来体现公平公正。
“四项制度”即执法公正见证制度、执法培训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建言献策制度。执法公正见证制度即从各乡镇“两代表一委员”中选出为人正直、公道正派、热心食品药品事业的人来担任执法公正见证员。执法公正见证员独立于监督机关,代表人民大众参与和监督我局的食品药品执法办案,用执法公证见证制保障执法公平性。执法培训制度主要针对“四员”(机关执法人员、乡镇站所工作人员、村协管员和执法公正见证员)开展执法务实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检查要点。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确保执法时不“开黄腔”、不乱作为。信息公开制度,就是将执法“四公开”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确定公开主体、确定公开形式、确定公开渠道、确定公开载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建言献策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执法公证见证员及其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食品药品执法办案时,享有充分发言权和建议权,有权对我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过程、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规范、处罚额度、适用法律条款提出质疑和意见建议,通过广开言路,采取兼听则明,充分问政、问计、问需于民,集思广益,用公平公正执法来带动科学合理的监管,用科学合理的监管来带动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用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来带动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走向。
“四项监督”即主动接受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积极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大众监督。自觉接受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监督,就是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汇报接受查处投诉举报和执法办案情况,让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对案件查处、案件程序、案件材料、案件卷宗、适用法律条款、自由裁量权等一系列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汇报到位、组织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就是要“坚持秉公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祛灵魂之垢,除“四风”之害,荡浊扬清、切实改变机关作风,树立“风正引得千帆竞”的良好风气,杜绝吃拿卡要,保持作风清正廉洁,公生明,廉生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赢得百姓的尊重。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就是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办案,充分发挥执法公证员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办案经过、结果,运用新闻媒体证明宣传,避免非主流媒体别有用心恶意炒作。自觉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就是要倾听大众声音,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及时会议社会关切,给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用公开透明瓦解谣言滋生,用公开透明打消公众疑虑,用公开透明保障执法阳光。同时要站在社会大众角度,将心比心,严格要求我局监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充分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良心工程,要秉持一颗保障公众健康饮食用药的良心去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用社会公德和良心去拷问执法监管成效,促进监管和为民服务的质量提升,保障公众饮食用药的身心健康。
将权力关紧制度的笼子,以规范的执法程序,科学合理的监管,公开透明的执法办案,自觉接受广泛监督,是大关县推行阳光执法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