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河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豫卫政法[2014]5号
【发布日期】 2014-04-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nwst.gov.cn/html/1/46/2014-4-16/43767.html
【发布文号】 豫卫政法[2014]5号
【发布日期】 2014-04-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nwst.gov.cn/html/1/46/2014-4-16/43767.html
按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要求,我厅组织对2009年9月-2013年9月的所有发文和2010年清理后继续有效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文件5567件,经过省政府法制办集中审查,确定规范性文件266件(含中医管理局),决定继续有效147件,应予修订19件,废止/失效100件(详见附件1、2、3),现予以公布。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