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福建省工商局
【发布文号】 闽工商食〔2013〕468号
【发布日期】 2013-12-0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aic.gov.cn/fjsgsj/zfxxgk/gkml/201312/t20131216_115598.htm
【发布文号】 闽工商食〔2013〕468号
【发布日期】 2013-12-0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aic.gov.cn/fjsgsj/zfxxgk/gkml/201312/t20131216_115598.htm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具体要求,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