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牛肉干吃出胶带
蓬莱市民孙先生近日在蓬莱某超市,购买了超市包装好的散装牛肉干一袋,标价43元。孙先生回到家打开食用时,发现在牛肉干里夹有一块透明胶带。孙先生立即回到了商场,要求商场给予10倍的赔偿。
商场则认为,透明胶带也许是服务人员包装时不小心遗留在袋子里的,食品既然未食用,并未对人身造成伤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0倍赔偿要求,只同意将商品退回。双方争执不下,孙先生到蓬莱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商场退货并补偿50元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蓬莱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开始调查。经调查,消费者孙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最高限额为支付价款的10倍,而且这种赔偿以销售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但是消费者提出的赔偿数额已经远远超出国家的规定和自己实际受损失的数额。消协认为合情合法的要求可以认可并予以支持,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做工作,最终孙先生放弃了十倍的赔偿要求,经消协调解,商场给予退货,并补偿给消费者50元。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购买前看散装食品生产和销售所处的外部环境,即查看超市食品生产操作和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对于那些生产经营环境狭小、混乱,无法保障食品安全的超市,消费者要慎重购买。
同时,要注意观察超市内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查看食品有无标签。对于无标签、无食品名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最好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