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食糖产品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批日常抽样检验,共抽取18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
本次抽样检验依据为:GB 317-2006《白砂糖》、GB 13104-2005《食糖卫生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及相关国家规定和要求。
检验项目为:感官、总糖分(蔗糖+还原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混浊度、不溶于水杂质、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总砷、铅、螨、铜、安赛蜜、苯甲酸或苯甲酸钠、山梨酸或山梨酸钾、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栀子黄、三氯蔗糖、标签。
本次抽检20批次样品,经检验不合格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不合格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不合格项目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实测值 |
1 |
白砂糖 |
---- |
称量销售 |
|
广州市中荣糖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121号之7 |
菌落总数(cfu/g) |
≤100 |
450 |
食品安全知识:
1、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单位食品中的细菌个数,包括各种细菌种类。食品中细菌可能来自食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污染,各种微生物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多种途径污染食品,并不断地利用食品中的丰富营养进行侵入、生长繁殖,最后导致食品发生腐败变质。
消费建议:
1、消费者购买时应选择外表干燥,不受潮、不粘手的产品。
2、产品包装上应标明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号、配料表、净含量、“QS”标志等;分装产品还需要注明“分装”,应有原料来源。
3、凡是高血压、痛风、肾脏病、肥胖等的慢性病患者都不宜多食用食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