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食〔2013〕130号
【发布日期】 2013-07-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3-7-4/2215.html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食〔2013〕130号
【发布日期】 2013-07-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3-7-4/2215.html
离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根据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以及市政府对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的有关要求,市局决定在吕梁市区先行开展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抽检品种
本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涉及食品及原料14类、34个品种。主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蔬菜、食用菌、肉及肉制品、蛋、海鲜、酒类、饮料、餐饮具、饮用水等。
(二)抽检场所
重点抽检2012年度省市餐饮服务示范单位、重大活动保障承接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抽检由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负责,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离石区局配合完成。
抽样时间定为2013年7月2日至7月3日,要求稽查大队和离石区局指定专人,配合市局开展样品抽取,并做好有关凭证记录。认真填写监督抽检告知书、抽样记录及凭证、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等采样手续。
省生物研究所负责指导抽样工作和承接样品。
三、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是餐饮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离石区局和稽查大队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要根据本地餐饮消费情况、餐饮单位数量与分布情况,合理安排采样点。确保所抽样品能够真正反映出市区的食品安全状况,为全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监测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