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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业者贩卖泡漂白剂豆芽30年 每日出货800斤

2014-04-18 中国新闻网 174 0
核心提示:台湾苗栗检警及卫生单位查获黄姓业者涉嫌以漂白剂浸泡的豆芽菜。(图自台湾《中国时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苗栗检


台湾苗栗检警及卫生单位查获黄姓业者涉嫌以漂白剂浸泡的豆芽菜。(图自台湾《中国时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苗栗检警单位16日凌晨会同卫生部门出击,在苗栗市区一家地下工厂查获不肖业者将浸泡过漂白剂的豆芽菜贩售到传统市场,现场查扣700斤豆芽和50公斤漂白剂。黄姓负责人和江姓、罗姓员工复讯后,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各以70万(新台币,下同)、20万及10万元交保。

苗栗检方去年底接获检举,指苗栗市一家地下工厂涉嫌将浸泡过工业用漂白剂(学名为低亚硫酸钠)的豆芽菜,销售到各传统市场及小吃摊。检察官刘哲嘉于凌晨3时许,指挥重案组事务官、县警局和卫生局人员,搜索地下工厂及负责人住所等。

检警调查,黄姓负责人为求豆芽菜卖相好并可保鲜,涉嫌自1984年起使用浸泡过低亚硫酸钠豆芽菜,每日出货约800斤,贩售到传统市场和小吃摊。业者以15吨清水加入1斤低亚硫酸钠浸泡豆芽菜,浸泡后旋即捞起。执法人员查扣豆芽菜,经卫生局检验呈低亚硫酸钠阳性反应。

苗栗县卫生局食品科长林玉祯指出,经过低亚硫酸钠浸泡过的豆芽菜显得比较白、口感也较清脆,保鲜时间亦可延长到2天左右;不过这种黑心豆芽菜吃下肚可能增加肝、肾的负担,消费者挑选时可从色泽方面多留意。

这家厂商从1984年开始以这种手法经营30年之久,利用家庭式加工,本身无营利事业登记,但直至去年才被卫生局查获1次,开单告发处罚6万元,当时并未查获库存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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