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4〕15号
【发布日期】 2014-04-1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404/t20140416_490111.html
【发布文号】 粤府〔2014〕15号
【发布日期】 2014-04-1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404/t20140416_490111.html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朱小丹 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分管省审计厅。联系审计署驻粤相关机构。
徐少华 常务副省长,分管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编制、国有资产、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分管省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国资委、地税局、参事室(文史馆)、发展研究中心、档案局、地方志办、代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省国税局、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南航集团、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广铁(集团)公司。
招玉芳 副省长,分管商务、口岸、外事、旅游、侨务、港澳事务、对台工作。分管省商务厅(口岸办)、外办、旅游局、侨办、港澳办、台办、贸促会。联系省侨联、台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驻粤相关机构,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驻粤机构。
陈云贤 副省长,分管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分管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版权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科学院、社科院、工业技术研究院。联系省社科联、文联、科协、作协,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金融机构驻粤分支机构、中科院驻粤有关机构。
刘志庚 副省长,分管经济与信息化、交通运输、统计、通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防科工办)、交通运输厅、统计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联系南方能源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广东海事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省邮政管理局、专用通信局、烟草专卖局,交通运输部驻粤有关机构。
许瑞生 副省长,分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核应急、城乡建设、体育、工商管理、人防工作。分管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工商局、人防办、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联系省工商联,省煤炭地质局、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
林少春 副省长,分管民族、宗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妇女、儿童工作。分管省民族宗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妇儿工委。联系团省委、省妇联、红十字会。
邓海光 副省长,分管民政、水利、雷竞技ap官网入口
、林业、海洋渔业、供销社、扶贫、应急、人民武装工作。分管省民政厅、水利厅、雷竞技ap官网入口
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局、农科院、农垦总局、供销社、扶贫办。联系省残联、地震局、气象局,水利部、雷竞技ap官网入口
部、国家海洋局驻粤有关机构。
李春生 副省长,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分管公安、司法、监察、法制、海防与打私工作。分管省公安厅、安全厅、监察厅(预防腐败局)、
司法厅、法制办、海防与打私办、公安边防总队、公安消防总队。联系省法院、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武警广东省总队,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司法厅、法制办、海防与打私办、公安边防总队、公安消防总队。联系省法院、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武警广东省总队,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