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杨先生发来的照片上看到,这罐奶粉的生产编码为20131223QG176412,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2日。
杨先生称,这罐奶粉已经打开喝了快一半了,由于担心孩子的健康,他就带着奶粉找到了超市,并要求十倍赔偿,但超市未能解释原因,就联系了飞鹤乳业当地业务员。3月20日,飞鹤乳业新乡市业务代表温女士到杨先生家里看了“问题奶粉之后”说,奶粉是经过多层工序生产、包装,不可能出现絮状物,“絮状物”很可能是保存不当引起的,该业务员还称,会将问题向领导反映然后给杨先生回复。
“由于飞鹤厂家一直没有回应,3月26日,我将此事发了微博”,杨先生对记者说,“第二天,飞鹤官方微博让我留下电话,说会有专业的客服人员与我联系,但一直等到现在,厂家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也没有任何回应”.
4月3日,杨先生说,家人再次和飞鹤当地业务员温女士取得联系,温女士称员工要放假,等到过节(清明节)以后再解决。
3日15时许,飞鹤乳业新乡业务代表温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同批次奶粉未出现类似情况,由于奶粉已经拆封,絮状物的出现也可能是存储不当所致,但是厂家支持检测,若是奶粉有质量问题,厂家愿意十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