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切实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单位和工地食堂)是餐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餐饮服务中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把人员健康关;严把场所环境关;严把餐饮具消毒关;严把制作过程关;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关。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时,应及时做好病人救治工作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查看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监督公示牌,笑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平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哭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较差。建议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应及时拨打12331--西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中心或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家庭自办宴席注意事项。举办家庭自办宴席,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饭菜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从冰箱中取出后必须彻底加热再食用。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技能。
第四,食用鲜活食物和四季豆注意事项。鲜活食物要烧熟煮透才能食用。因为没有烧熟煮透的鲜活食物通常带有致病菌,只有彻底加热才能杀灭各种病原体。四季豆要充分烧透或煮透,以破坏其中所含的毒素。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相关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