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样检验依据为GB 317-2006《白砂糖》、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T 1173-2002《单晶体冰糖》、QB/T 1174-2002《多晶体冰糖》、QB/T 2685-2005《冰片糖》等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食糖检验项目为:标签、二氧化硫、总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螨、霉菌、酵母菌、总糖分、还原糖分。
本次抽检19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5%,剔除纯标签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3%。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标签。不合格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不合格项目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实测值 |
1 |
优级白砂糖 |
图形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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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华峰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葵蓬路149号第8幢(全幢) |
标签 还原糖分 |
按照GB 28050-2011第4章要求 |
能量项目单位标注不规范(标注为“kj”) |
≤0.04(%)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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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注:“精制幼砂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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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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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家亲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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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鸦岗西岐十社工业区自编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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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按照GB 317-2006第6.1条款要求 |
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标注为“精制幼砂糖” |
按照GB 28050-2011第4章要求 |
能量项目单位标注不规范(标注为“KJ”) |
食品安全知识:
1、还原糖分:还原糖过高的食糖容易吸潮,容易滋生微生物,食糖容易变质,不利于食糖的保存,缩短食糖的货架期。
2、标签: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的工具。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会误导消费者。
消费建议:
1、食糖分为:白砂糖、赤砂糖、冰片糖、冰糖、方糖和绵白糖,消费者根据需要购买不同种类的食糖产品。
2、应购买包装完好无损且标识齐全的产品,食品标识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号、贮存条件;加印(贴)生产许可的“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相关信息。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3、凡是高血压、痛风、肾脏病、肥胖等慢性病患者都不宜多食用食糖。
4、购买商品后,请保留好购物发票、小票、收据等消费凭证,以备发生消费纠纷后进行有效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