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样检验依据为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QB/T 1981-1994《露酒》、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GB/T 27588-2011《露酒》等标准及相关国家规定和要求。白酒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己酸乙酯、酒精度、总酸、总酯、乳酸乙酯、β-苯乙醇、固形物、甲醇、氰化物、铅、锰、净含量:单件负偏差、标签(含GB 28050规定的格式检验)。其他酒检验的项目为:感官、酒精度、铅、总糖、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苋菜红、胭脂红、诱惑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滴定酸、甲醇、氰化物、总酸、塑化剂(16项)、标签(含GB 28050规定的格式检验)。
本次抽查12批次样品,经检验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0%,剔除纯标签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2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16.7%。不合格项目为标签、固形物、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不合格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不合格项目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实测值 |
1 |
红米坊米酒(香米型) |
飞人牌 |
610ml/瓶 |
|
广州市番禺区鹳山酒厂(普通合伙)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小平村大街3号 |
固形物(g/L) |
≤0.70 |
1.57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kg) |
≤0.3 |
2.02 |
|||||||
2 |
饮养源枇杷酒(露酒) |
饮养源 |
500ml/瓶 |
|
广州市湖山酒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城村湖山果场 |
标签 |
按照QB/T 1981-1994第8.1条款要求 |
未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 |
3 |
枸杞酒(露酒) |
---- |
500ml/瓶 |
|
广州市飘峰酒厂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庙贝村广珠路396号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kg) |
≤0.3 |
1.10 |
4 |
从化米酒 |
温泉牌 |
500ml/瓶 |
|
广州鹰金钱从化三花酒厂 |
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15号 |
标签 |
按照GB 2757-2012第4章要求 |
未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 |
5 |
蓝澳葡萄酒[吻鱼系列赤霞珠干红] |
AUST BLUE |
750mL/瓶 |
|
广州市圣罗伦酒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西山工业路6号 |
标签 |
按照GB 15037-2006第8章要求 |
未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 |
6 |
蓝澳葡萄酒[光辉系列西拉子干红] |
AUST BLUE |
750ml/瓶 |
|
广州市圣罗伦酒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西山工业路6号 |
标签 |
按照GB 15037-2006第8章要求 |
未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 |
食品安全知识
1、固形物
固形物是指白酒在103℃±2℃时将乙醇、水分等挥发性物质蒸干后的残留物。白酒中固形物含量是衡量白酒质量的一个指标,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衡量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白酒中固形物超标可能是受蒸馏、贮存、勾兑、包装等因素影响,形成了可溶性固形物与不溶性固形物(沉淀物与悬浮物)。
2、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属于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作为塑化剂在工业上广泛使用。它可被食物及水吸收,它会通过溶解、扩散、迁移等途径污染食品。塑化剂具有致癌、致畸、破坏免疫和生殖功能等毒性,若大量吸收塑化剂会危害人体健康。酒类塑化剂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从塑料容器中溶出的。
3、标签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的工具。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会误导消费者。
消费建议
1、标签标注的内容。酒类产品的标签标注内容应齐全、准确,主要包括产品名称、酒精度和执行标准等。
2、啤酒应置阴凉处贮存,避免阳光直射,啤酒一般应保持在30℃以下。搬动啤酒要避免剧烈震动摇荡,否则会造成内压过高而爆瓶。使用时要轻拿轻放,啤酒瓶要置于显眼的地方,避免碰撞或绊倒。
3、优质白酒用的外包装箱整齐、坚硬,并且箱内有防震间隔材料、箱体图案印制精美、字迹清楚。真正的名优白酒的纸盒纸质白细、坚硬、造型美观、印刷精致、颜色协调。